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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14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9〕128号)、《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院发〔2022〕101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收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2020、2021、2022、2023级同学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4日

三、缴费方式

学生或家长皆可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缴费金额并进行自助缴费。

缴费方式一:关注“山东工商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业务”-“支付平台”。

缴费方式二:电脑登录“山东工商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页(平台网址为https://cwwx.sdtbu.edu.cn/xysf/)。

具体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网上自助缴费和电子票据流程》。

四、有关说明

1.本学期学分确认。前期已由教务处安排各学院组织同学完成确认,学分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

咨询电话:6903861胡老师  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一楼105室。  

2.缴费平台使用如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收费科。

咨询电话:6884315 王老师、刘老师

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二楼204室2-3号柜台。

3.缴费时,请确认收款单位为:山东工商学院。请勿将个人银行信息透漏给他人。如缴费失败,请查询交易流水,如已扣款切勿重复缴费,学校会在1-2个工作日内校正。

4.本学期重修学分确认。前期已由教务处安排各学院组织同学完成确认,请报名重修的同学及时缴纳,重修学分学费无缓缴政策

5.特殊情况缓缴

1)2023年秋季山东省建档立卡同学暂缓缴纳学费

2)已申请退役学费减免的同学暂缓缴纳学费,待补助到账后自行缴纳。

3)申请2023年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待助学贷款到账后自行缴纳。

上述情况中,学费超出补助限额或贷款额度的部分仍需同学自行缴纳。

       

                         

 

财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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