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集中报销学生医疗费,届时财务处其他日常报销业务暂停,所有科室财务人员均参与医疗费报销。
报销地点:行政综合楼103室、104室、105室,103室2号设出纳窗口。
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医疗费不再支付现金(或刷卡)。所报销医疗费将于2-4 日内直接转入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存折(或储蓄卡)中。
2、只报销2016年度门诊医疗费,不报销住院医疗费。标记为“未全部交”的报销比例为:校医院就诊60%,校外定点医院就诊50%;2016年单据根据院发[2016]87号《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报销比例为:校医院就诊90%,校外定点医院就诊80%,校外就医每人每学期门诊医疗费报销总额不超过1000元。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受伤支出的门诊医疗费,经个人申请、单位相关领导签字、赵旭院长签字、龙希利校长签批,可提高报销比例,但报销比例不超过90%。
3、所有单据赵旭院长签字,任岩或庄天舒计算并盖章。
4、报销时认真核对学生所持校园E卡通。
5、只有缴纳了保险费的学生才可以报销。
财务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