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集中报销职工医疗费,届时财务处其他日常报销业务暂停,所有科室财务人员均参与医疗费报销。
报销地点:行政综合楼103室、104室和105室,103室2号设出纳窗口.已经从学校预借款的住院医疗费报销在104室4号窗口。幼儿托费报销在104室6、7号窗口,巡视整改收费窗口在103室1、2号窗口。
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医疗费不再支付现金(或刷卡)。所报销医疗费将于2-4 日内直接转入教职工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存折(或储蓄卡)中。
2、所有单据赵旭院长签字,任岩或庄天舒计算并盖章。不论住院或门诊,一万元以上需由龙希利校长审批。三万元以上还需要填制大额资金申请表,由财务处梁星处长签批。
3、如果是冲个人医疗账户,需核对医疗账户记录卡。
财务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