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6招待费分配方案已经确定,请各单位落实经费来源后,将所需经费划转至各单位“招待费”项目下,具体划转要求:
1.本次划转以2016年度限额为准,招待费项目原余额多退少补;
2.划转时请携带作为经费来源的经费本;
3.按规定审批程序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经费校内转账单》;
4.年度指标截至到2016年末有效。
请相关院、部持相关手续到财务处103室进行一次性经费划转。
附件1:2016年招待费分配方案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经费校内转账单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2016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