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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2017招待费分配方案已经确定,请各单位落实经费来源后,将所需经费划转至各单位“招待费”项目下,具体划转要求:
1.本次划转以2017年度限额为准,招待费项目原余额多退少补;
2.请明确可作为经费来源的经费项目,按审批程序填写《山东工商学院经费校内转账单》;
3.年度指标截至到2017年末有效。
请相关院、部持相关手续到财务处103室进行一次性经费划转。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2017 年 0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