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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 学校召开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会议精神,为严格财经制度,强化经济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要求全校各单位发生现金收入业务,务必将当天收取的现金收入于下午3点前及时足额上交财务处105室资金科。如发生未及时足额上交现金收入的情况,责任自负。
财务处
2018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