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附件1)内容,首次要求学校填写《2019年预算执行计划书》(附件2),需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馈,定期通报各单位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情况报省政府,预算执行进度将与2020年预算安排挂钩。
请各部门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关于2019年事业经费预算安排的意见》(院发〔2019〕1号)中《2019年事业经费预算安排表》(附件3)填写《2019年预算执行计划书》中支出内容,奖励发展基金等其他经费请据实填写,收入根据2019年校内“一上”预算报送财务处的《收入预算表》填写。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写,2019年3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2019年预算执行计划书》报送财务处,电子版以“部门+2019年预算执行计划书”格式发到财务处柳雪梅校内邮箱。
附件1:《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附件2:《2019年预算执行计划书》
附件3:《2019年事业经费预算安排表》
财务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