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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06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鲁财预〔20185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经201931日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拟建立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库。

 

通过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库的申报和建设,可以超前谋划,开发和储备更多、更好的备选项目,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项目应符合我校总体发展规划,可根据需要随时申报,未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项资金项目库按照三年期滚动编制,具体包括:

 

1.大宗商品服务采购;

 

2.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改造;

 

3.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

 

4.办公、后勤设施建设与改造;

 

5.教室、宿舍设施改造;

 

6.学校基本建设;

 

7.其他。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单位按照发展需求编制本单位项目库,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形成归口管理项目库。

 

涉及维修改造方面需后勤管理处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涉及教学、办公、科研仪器采购需资产管理处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涉及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设备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涉及政府采购的需资产管理处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需报送分年度按重要紧急程度排序的《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各项目《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预算编制表》(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5)。

 

纸质稿须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财务处计划科,电子稿以“部门+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或具体项目)”格式发到财务处柳雪梅校内邮箱。

 

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2:《项目申请书

 

附件3:《项目预算编制表》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政府采购预算表》

 

财务处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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