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请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关于2020年事业经费预算安排的意见》(院发2019-159号文),编报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计划,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计划表》(附件1),其中电话费、里程费不得超过核定定额(详见附件2)。
(二)补充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详见数字山商2019年12月16日资产管理处《关于编报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三)补充填报《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申报表》(附件3),按经费性质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填写《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汇总表》(附件4),财务处负责协调,批复后执行。
二、报送时间
(一)2020年1月3日前,将《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计划表》(附件1)、《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申报表(附件3)、《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汇总表》(附件4)报送学校财务处204室19号窗口;纸质版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胡君数字山商内部邮箱。财务处核查汇总后,按年度执行。
(二)《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于2020年1月3日前按归口管理部门上报资产管理处901室刘学文,电子版发送至刘学文数字山商内部邮箱。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计划表
2.2020年处级单位办公电话费、交通费定额分配表
3.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申报表
4.2020年会议费支出预算汇总表
财务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