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账流程
1、中标商在办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转款时请备注中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等信息;
2、中标商在转款第二天下午后可以至财务处资金科查询到账情况;
3、若资金已经到账,由出纳开具收据,收据只能开具中标商名称;中标商须提供本次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项目的“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等信息,以便于记入收据;
4、中标商核对“进账单”、“收据(记账联)”无误后,协同归口管理部门人员到财务处核算科或专项科做账务处理,会计须在会计凭证上为每张收据单独形成对冲号,在往来单位中写明“中标单位全称”,并在摘要中写明“中标商简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
5、会计做账后将会计凭证交于归口管理部门人员至财务处资金科领取“收据(收据联)”;
6、中标商带“收据(收据联)”“合同”至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签章业务。
二、到期退款业务流程
1、中标商开“收据”办理退款,收据须注明原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项目的“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等信息,同时,需携带原“收据(收据联)”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退以前年度款项会计人员需附“以前年度入账时的会计凭证”复印件;
3、中标商带“收据”至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退款审批,通过后到财务处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