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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的通知

作者:孙莉时间:2026-10-26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9〕128号)、《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院发〔2022〕101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收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2023、2024、2025、2026级学生

二、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6日

三、缴费方式

学生或家长皆可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缴费金额并进行自助缴费。

缴费方式一:关注“山东工商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业务”-“支付平台”。

缴费方式二:电脑登录“山东工商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页(平台网址为https://cwwx.sdtbu.edu.cn/xysf/)。

具体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网上自助缴费和电子票据流程》。

四、有关说明

1. 本学期学分、重修学分确认,前期已由教务处安排各学院组织完成确认。请报名重修的同学及时缴纳,重修学分学费无缓缴政策。

学分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

咨询电话:6883690胡老师 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一楼104室。

2. 缴费平台使用如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收费科。

咨询电话:6884315 孙老师、刘老师

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二楼204室2-3号柜台。

3. 缴费时,请确认收款单位为:山东工商学院。请勿将个人银行信息透漏给他人。如缴费失败,请查询交易流水,如已扣款切勿重复缴费,学校会在1-2个工作日内校正。

4. 其他欠费请本次一并交清,如因转专业、宿舍调整等产生的费用。

5. 特殊情况缓缴

(1)2026年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同学暂缓缴纳学费。

(2)已申请退役学费减免的同学暂缓缴纳学费,待补助到账后自行缴纳。

(3)申请2026年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待助学贷款到账后自行缴纳。

上述情况中,学费超出补助限额或贷款额度的部分仍需同学自行缴纳。

财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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