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4年财务结账日为12月13日,结账日前均可办理各种报销,之后财务处将进行年终结转及结算、系统升级等内部业务处理,不再进行报销。同时将回收2024年及以前年度预算结余指标(按文件规定在资金使用期限内的项目除外)。请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安排好预算执行进度,提前做好相关票据整理和报销工作。
2.2024年12月1日(含)以后的票据如果未能在年终结账日前及时报销的,可以在2025年开账至3月31日之前办理报销,但需占用2025年度预算指标。
3.2025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来款项清理
1.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要全面梳理相关来款信息,于2024年12月13日前办理款项认领,办理入账手续。
2.各类借款须于2024年12月1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结账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请提前做好往来款清理,以免影响相关手续办理。个人借款可通过智慧山商-应用中心-财务网上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个人往来款查询。个人借款明细表将于2024年12月3日发至借款人和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邮箱,请部门、单位负责人监督相关人员及时还款。
三、票据使用要求
1.收费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已经领用的收费票据于年终结账日前交回财务处。已经领取但未使用的票据需要交回财务处,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2.年终结账日后不再预借票据。如有借票需求,请于结账日前办理借票手续,确保经费于12月31日前务必到达学校账户,并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库存商品对账要求
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入库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7日将库存商品盘点表交到财务处核算科8号窗口。
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支持!
财务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