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广大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标准-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等要求和审计反馈意见,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现对原始单据粘贴提示如下:
1.小于A4纸的单据,需要整理粘贴
如增值税票、机票、火车票、出租车票、刷卡小票、购物小票等,请整理分类,使用胶水均匀涂抹于票据背面,将同类票据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同一方向牢固粘贴在A4纸上,如有刷卡小票,尽量与对应的发票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左边留出3厘米空白的装订区,保持单据单层互不遮盖,整洁、平整。如下图示例:
建议使用《山东工商学院原始单据粘贴单》(文件附后)
2.A4纸大小的票据,不需要粘贴
如电子发票、审批表、合同、通知、情况说明等A4纸大小票据不需要粘贴,请保持信息清晰完整,打印时留出3厘米空白装订区(纵向页面上部、横向页面左部),建议使用燕尾夹固定。
3.大于A4纸的票据,需要剪裁粘贴
如采购明细单等大于A4纸的票据,需要调整成A4纸大小。在不影响内容的情况下剪裁至A4纸大小;长度超过A4纸的小票请剪开分段粘贴到A4纸上,左边留出3厘米空白的装订区。
请遵照以上规范,以免影响报销,感谢您对财务工作的支持!
财务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