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近期报销中出现的事项,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现对今后报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智慧山商2023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试运行至5月31日。5月31日前仍可采用纸质用车清单+发票报销,自6月1日起租赁社会车辆的报销采用系统里的订车详情+发票报销。6月1日前公务出行产生的租车费请按要求在6月1日前开具发票,以免影响报销。
2.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详细,签字一栏须本人签字,如为代签,须填写代签人姓名+(代)。
3.通知、合同等复印件须经费负责人签批。
4.《山东工商学院外出计划申报单》须提前填写并审批。
5.开具住宿费发票时,数量一栏须根据住宿天数填写详细。
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
财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