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学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2023年度校内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合理编制。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实行零基预算,全口径编制,盘活各类结转结余资金。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编尽编。
(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收入预算编制既要挖掘潜力、积极创收,又要科学测算、稳妥编制;支出预算编制要立足全校,着眼大局,统筹考虑财力和支出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着力保障学校年度重点项目和急刚性支出。
(三)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响应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安排项目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绩效导向,规范执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压实预算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预算执行,杜绝无效支出,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申报时间、方式
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9月16日
方式:线上申报,登录路径为智慧山商→财务网上平台→预算申报系统→收入、支出预算申报。
详见预算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三、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专项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三)贷款预算。根据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需求和往年贷款还款计划,在财政厅和教育厅许可的范围内编制。
四、编报分工与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内(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金额,提前做好预算编报论证,相关编报内容参考附件2。
为保证2023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规范组织申报,避免出现延报、漏报、错报及填写不规范等情况。
(一)2023年度收入预算
1.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预算由财务处申报,其中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申报、留学生学费收入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
2.科研事业收入预算,由科研处申报。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由资产管理处申报。
4.创收等其他收入预算,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申报。
(二)2023年度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校财力优先保障的经费项目。
(1)人事处负责申报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金、公积金、社保缴费等)、离退休人员、引进人才、外聘教师(含外籍教师)、人事代理、合同用工等经费预算。
(2)学生处负责编报学生“三金”经费预算。
(3)校医院负责编报全校职工体检费、离休人员医疗费、独生子女奖励金预算。
(4)后勤管理处负责编报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经费预算。
2.单位运行经费预算
单位运行经费指履行部门基本职责需要安排的经费支出,包括日常运转费和专项经费。
(1)日常运转费:机关部门日常运转费和教学部门业务费(日常运转费、教学业务费、学生活动费)预算,由学校按照定额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核定,各部门、单位不再申报预算。
(2)专项经费:指开展某项专门活动或完成某项特定任务安排的经费支出。学校对专项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各部门应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充分全面考虑明年工作规划,确保项目预算申报全面完整。
各部门、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需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经由项目库牵头部门审核(详见《专项经费牵头部门一览表》),按轻重缓急程度汇总排序。
所有专项要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绩效目标未设定或设定不合理的,申报不予受理。学校结合项目依据、财力可能、预算平衡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安排预算项目,形成预算项目库。
专项经费牵头部门一览表
项目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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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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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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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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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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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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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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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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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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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条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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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共)实验平台、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信息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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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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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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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平台、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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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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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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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集成服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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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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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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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教学院(部)办公设备及家具(含学生公寓和教室等)、低值易耗品(复写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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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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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修缮、物业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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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气、道路等建设维修、实验室改造、社会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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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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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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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大型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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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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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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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防、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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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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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信息支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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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图书、数字图书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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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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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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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以上大类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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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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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项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院长办公室申报;因公出国(境)预算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战部申报,需落实经费来源、列明出国(境)人次、批次和去向等信息。会议费(培训费)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2023年拟主办或承办的会议类型并落实经费来源后申报。
4.其他经费预算。其他经费是指由各部门、各单位创收收入产生的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据实申报,未申报预算,年度内不能列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政府采购预算,在支出预算业务申请中填报政府采购资金需求数。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的事项由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
(四)人员、学生基础信息
1.人事处负责编制人员数据库信息,提供单位编制文件、人员总量控制备案文件和增人计划审批文件。
2.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依据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按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分别生成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数据库。
人员、学生数据库申报时间根据省级“一上”预算通知而定。
咨询电话:6903775
微 信 群:预算申报员群
附件1:预算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预算编报内容模板
财务处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