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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3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胡君时间:2022-07-0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学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2023年度校内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合理编制。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实行零基预算,全口径编制,盘活各类结转结余资金。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编尽编。

(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收入预算编制既要挖掘潜力、积极创收,又要科学测算、稳妥编制;支出预算编制要立足全校,着眼大局,统筹考虑财力和支出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着力保障学校年度重点项目和急刚性支出。

(三)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响应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安排项目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绩效导向,规范执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压实预算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预算执行,杜绝无效支出,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申报时间、方式

时间:2022718—2022916

方式:线上申报,登录路径为智慧山商→财务网上平台→预算申报系统→收入、支出预算申报。

详见预算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三、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专项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三)贷款预算。根据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需求和往年贷款还款计划,在财政厅和教育厅许可的范围内编制。

四、编报分工与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内(202311日—1231日)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金额,提前做好预算编报论证,相关编报内容参考附件2

为保证2023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规范组织申报,避免出现延报、漏报、错报及填写不规范等情况。

(一)2023年度收入预算

1.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预算由财务处申报,其中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申报、留学生学费收入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

2.科研事业收入预算,由科研处申报。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由资产管理处申报。

4.创收等其他收入预算,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申报。

(二)2023年度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校财力优先保障的经费项目。

1人事处负责申报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金、公积金、社保缴费等)、离退休人员、引进人才、外聘教师(含外籍教师)、人事代理、合同用工等经费预算。

2)学生处负责编报学生“三金”经费预算。

3)校医院负责编报全校职工体检费、离休人员医疗费、独生子女奖励金预算。

4)后勤管理处负责编报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经费预算。

2.单位运行经费预算

单位运行经费指履行部门基本职责需要安排的经费支出,包括日常运转费和专项经费。

1日常运转费:机关部门日常运转费和教学部门业务费(日常运转费、教学业务费、学生活动费)预算,由学校按照定额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核定,各部门、单位不再申报预算。

2)专项经费:指开展某项专门活动或完成某项特定任务安排的经费支出。学校对专项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各部门应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充分全面考虑明年工作规划,确保项目预算申报全面完整。

各部门、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需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经由项目库牵头部门审核(详见《专项经费牵头部门一览表》),按轻重缓急程度汇总排序。

所有专项要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绩效目标未设定或设定不合理的,申报不予受理。学校结合项目依据、财力可能、预算平衡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安排预算项目,形成预算项目库。

 

 

专项经费牵头部门一览表

项目库类别

包括内容

牵头部门

学科专业类

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人才队伍建设类

人才引进、人才建设

人事处

教学实验条件类

综合(公共)实验平台、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信息化教学

教务处

科研类

科研实验平台、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条件建设

科研处

信息化建设类

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集成服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办公设施类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教学院(部)办公设备及家具(含学生公寓和教室等)、低值易耗品(复写纸等)

资产管理处

后勤修缮、物业服务类

水、电、暖、气、道路等建设维修、实验室改造、社会物业服务

后勤管理处

基本建设类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

基建处

消防、安防类

消防、安防、安保服务

保卫处

图书、

信息支撑类

纸质图书、数字图书信息资源

图书馆

其他类

不属于以上大类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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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项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院长办公室申报;因公出国(境)预算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战部申报,需落实经费来源、列明出国(境)人次、批次和去向等信息。会议费(培训费)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2023年拟主办或承办的会议类型并落实经费来源后申报。

4.其他经费预算。其他经费是指由各部门、各单位创收收入产生的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据实申报,未申报预算,年度内不能列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政府采购预算,在支出预算业务申请中填报政府采购资金需求数。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的事项由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

(四)人员、学生基础信息

1.人事处负责编制人员数据库信息,提供单位编制文件、人员总量控制备案文件和增人计划审批文件。

2.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依据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按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分别生成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数据库。

人员、学生数据库申报时间根据省级“一上”预算通知而定。

咨询电话:6903775    

微 信 群:预算申报员群

 

附件1:预算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预算编报内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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