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联系我们
> 党建动态 > 党员风采 > 警钟长鸣
> 业务流程 > 报销须知 > 你问我答
> 财富动态 > 名家论坛 > 财富实践
> 预算 > 报销 > 收费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关于2016年事业经费预算安排的意见》(院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需在该文件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计划表》上报学校财务处。经财务处核查后,呈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请以下部门尽快提交本部门《2016年预算执行计划表》,以免影响全校预算指标的拨付。
名单:组织部、党校,团委,发展规划处、学科办,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半岛经济研究院,学报编辑部。
财务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