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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年终决算结账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2-05点击数: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

年终将至,为更好地编报2017年度省级部门决算报表,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清理往来借款,按时缴回收费票据,及时上缴收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年终结账日定在1222日,请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做好报销准备。

二、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院发【201676号文)规定,当年1215日前的票据,须在年终结账日前报销完毕;当年1215日后的票据,须在本学期寒假前报销完毕。

三、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收费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请各部门、各单位将从财务处领取的收费票据于年终结账日前交回财务处原领取票据科室。已领用未用完的票据也需交回财务处,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四、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个人借款需及时报销清偿,不得无故长期占用。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务必于年终结账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归还借款手续。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可在进修结束后统一办理报销清偿手续。

五、个人借款中有备用金、周转金借款的,请于年终结账日前将现金交回财务处或提供延期还款说明;在财务处借用的限额支票,务必于年终结账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六、为便于年终对账,图书馆、资产管理处自年终结账日起暂停办理资产验收手续,元旦后恢复正常验收手续。

七、为确保年终决算收入目标完成,请山商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各实体、校内各承包单位于年终结账日前上缴学校利润,其他有创收的部门和单位请及时上缴2017年收入。

八、为确保年终决算支出进度,请各相关部门抓紧办理修缮、工程、设备等专项决算验收手续,以便列支2017年度决算。

九、本学期寒假前的报销时间安排为:201819日至2018119日。

十、2018年元旦后,开始试行网上预约报账。1225-29日、1812-5日期间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在财务处网站和报账员群通知。

请各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贻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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