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高校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收费的申报材料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报送,企业或二级学院不能代为报送。
二、关于校企合作办学新增专业
按《通知》列示的要求填列和提交申报材料。
三、关于校企合作办学现有专业
(一)现有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到期后,于2019年发布招生简章的前两个月,由学校财务处组织相关学院重新向上级部门报批,本次无需申报。
(二)现有各专业如本年度合作协议到期,合作方不变的,分成比例等个别条款变更的,由校企双方商定即可,本次无需由财务处组织向上级部门申报。
(三)现有各专业如本年度合作协议到期,合作方变更的,本次需要按《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四、申报要求
请于
3月
20日
之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财务处。
地点: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孙莉 联系电话:6884315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领导批示
3.校企合作办学收费审批表
财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