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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01点击数:

各学院:

学校决定201865日、6日两天为学生集中报销医保门诊医疗费,请通知到本院全体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2:30-5:15

届时财务处其他日常报销业务暂停,所有科室参与医疗费报销。

二、报销流程

校医院南二楼会议室(①审核单据→②医院院长签字)→→综合楼财务处103104105室(③交单据审核报销)→④集中打款至学生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报销一次,发现有造假或重复报销的将予以通报;

2.外诊医疗费须提供门诊病历;

3.购药和统筹医疗报销项目外的费用不报销;

4.意外伤害须提供意外伤害证明;

5.应由第三方负责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6.打款的学生银行卡为学生收费系统中记录的银行卡,请学生保持该卡状态正常。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校医院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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