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的通知》(鲁财会[2018]20号)要求,我校于2018年9月完成自评,提交自评得分表和佐证材料。2019年1月收到财政厅全面复核结果,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山东工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建议的函》(附件1),按照函件要求,我校需核实整改、完善资料,并于1月31前再次上报,未达到合格分数70分的单位,将列为2018年度内控报告编报重点核查单位。
各责任单位请对照《山东工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复核情况表》(附件2),严格按照函件要求,对扣分部分进行资料补充和完善,各位联系人请于1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财务处孙莉的办公系统邮箱。
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
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指标说明”列重点评价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的命名,请参考“佐证材料说明”列的举例。
2.指标13“经济业务领域内控流程说明梳理情况”和指标14“经济业务领域内控流程图编制情况”的佐证材料,请参考附件3提交。
联系人:孙莉
电话:6903225
地点:办公楼103室6号窗口
附件1:《关于对山东工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建议的函》
附件2:《山东工商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复核情况表》
附件3:流程图模板(以决算编制为例)
财务处
2019.1.22